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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G32PA6、浙G11CW1……不礼让行人被拍了
斑马线是行人的“生命线”
也是司机的警惕线
可总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不当回事
本期曝光台
蜀黍要曝光一批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
希望大家引以为戒
浙G32PA6
车辆所有人:李*强
违法时间:2024年1月2日 09:29
违法地点:金东区光南路行政服务中心路段
浙G11CW1
车辆所有人:王*
违法时间:2023年12月30日 09:10
违法地点:开发区环城南路洪坞村路段
浙G69BD9
车辆所有人:朱*芬
违法时间:2023年12月31日 19:55
违法地点:兰溪市黄大仙路余江路路口
浙A5V8E5
车辆所有人:张*
违法时间:2023年12月29日 08:21
违法地点:磐安县安文螺山路眼科中心路段
浙G28VF2
车辆所有人:林*
违法时间:2024年1月1日 15:32
违法地点:浦江县中山北路与青年路路口
浙G76VB2
车辆所有人:陈*仙
违法时间:2023年12月30日 15:05
违法地点:武义县温泉路与康定路路口
浙G109JT
车辆所有人:钱*
违法时间:2024年1月2日 09:49
违法地点:婺城区人民东路府上街路段
浙G1322C
车辆所有人:王*燕
违法时间:2023年12月28日 16:44
违法地点:义乌市香山路法院门口路段
浙G2L9R0
车辆所有人:陈*莉
违法时间:2024年1月1日 16:29
违法地点:永康市城北路胡店路路口
金华交警提醒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,将被处以100元罚款,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。
斑马线前刹住车
文明礼让我先行
希望大家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
平安出行
安全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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